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询比方式采购南水北调中线河北分公司唐河和界河渠道倒虹吸防洪修复加固施工项目部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询比范围
1、项目概况:
1.1唐河项目概况:唐河渠道倒虹吸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支曹村北和定州市辛庄村西,是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穿越唐河的一座大型建筑物,建筑物桩号为K1044+713~K1046+255。本次修复加固采用垂直防护和水平防护相结合的方式增设防护措施。
1.2界河项目概况:界河交叉断面附近的河道为两侧非对称宽浅河床,滩地主要在左岸,右岸紧邻雾山,中泓线偏于右岸,主河槽宽约200m,滩地宽约200m。界河倒虹吸由管身段、出口闸室段、出口渐变段三部分组成,全长420m。防护范围为:垂直水流210m(4#~19#水平管节,顺水流方向19#末端20m)、防冲墙整体呈“八”型。防冲墙顶部采用1:5高强格宾石笼护底与原高强格宾石笼护底末端衔接,防冲墙上游侧增加水泥旋喷桩。
1.3项目对外交通情况:
唐河交通情况:目前项目现场对外的道路材料进场前供应商需实地考察(提交报价文件即视为对现场交通及其他自然人文环境完全熟知),确定运输路线及方式:项目区域附近有曲港高速、京昆高速、定龙线等公路,可通过上述公路约14km到达曲阳县城,18km到达定州市区。施工对外交通非常方便。
界河交通情况:工程区域附近交通便利,西距京昆高速2km,G234、G336国道,可通过总干渠巡视路连接。
材料进场前供应商需实地考察,商品混凝土运输进场道路,需投标人自行协调解决交通问题,买方负责场内交通。(提交响应文件即视为对现场交通及其他自然人文环境完全熟知)。
2、询比范围:商品混凝土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见下表
包件一:
3.1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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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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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普通混凝土 |
C15 |
m³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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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普通混凝土 |
C20 |
m³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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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普通混凝土 |
C30 |
m³ |
5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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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抗冻混凝土 |
C25F150 |
m³ |
15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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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抗冻混凝土 |
C30F150 |
m³ |
4835 |
||
|
合计 |
m³ |
72388 |
||||
|
特殊要求: |
细石:元/m³,抗渗W4元/m³,泵送天泵费:50米以下:元/m³;50~60米:元/m³;60米以上:元/m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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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二:
3.2界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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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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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普通混凝土 |
C15 |
m³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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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普通混凝土 |
C20 |
m³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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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普通混凝土 |
C30 |
m³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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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抗冻混凝土 |
C25F150 |
m³ |
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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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抗冻混凝土 |
C30F150 |
m³ |
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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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m³ |
8850 |
||||
|
特殊要求: |
细石:元/m³,抗渗W4:元/m³,泵送天泵费:50米以下:元/m³;50~60米:元/m³;60米以上:元/m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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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以上采购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采购数量与实际供货数量发生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本次采购交货地点为唐河施工现场和界河施工现场,两地相距较远,本次报价需分别报价,报价含税及运费等一切费用,报价方应充分考虑生产场地距送货现场距离,如因路况、收仓等原因导致单车次送货方量不足6m³/车,以上情况均包含在单价中,且单价不作调整。
上述唐河界河混凝土,响应人根据自身情况可分开报价,也可同时报价。此数量为暂估数量,如数量发生变化,供应商不得以此作为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中标签订合同后按照采购人需求计划分批交货,交货时段为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
5、交货地点:
5.1包件1送货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砖路镇清辛庄村南水北调中线河北分公司唐河施工现场。
5.2包件2送货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南水北调中线河北分公司界河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产品执行标准为:本项目混凝土质量必须满足以下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技术规程》(GB/T163-2011)、《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15)、《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2008)、《给水排水工程混凝土构筑物变形缝技术规范》(T/CECS117-2017),且商混站生产混凝土接受水电八局南水北调项目试验室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
7、计量方式:按拌合站出机口方量计算混凝土供应数量,为确保供货数量的准确,采购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的以过磅方式随机抽样检测数量,过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即数量满足配合比容重要求,采购人负责过磅费用,若数量不满足配合比容重要求,响应人负责过磅费用)。买方每批次过磅车数中出现1车或以上车数少于出机口理论送货量的,结算时该批混凝土按过磅最少的车次供货量计量,同时卖方承担2000元/次的违约金。混凝土方量按照经买方审核后的混凝土施工配合比测出的比重值换算取得。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提供与本次采购相同或相似规格型号的样品及产品取得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包件1:混凝土拌和站距本项目唐河工地最大直线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30公里。
包件2:混凝土拌和站距本项目界河工地最大直线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30公里。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响应人应具有类似标的物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22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载明总金额的合同扫描件)。
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响应的情形。
7、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响应,若出现此情况,采购人将只接受生产厂家的响应文件。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1日10:00前(北京时间)获取询比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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