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2024荣县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荣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荣发改审批【2024】14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荣县兴荣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荣县兴荣生态环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荣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荣发改审批【2024】14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荣县。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更新一批环卫车辆共72辆,(其中,8立方垃圾压缩车9辆、12立方垃圾可压缩车10辆、6立方前端垃圾收集24辆、吸污车5辆、垃圾收集点清洗车24台等);更新改造垃圾分类投放点4000个。更换垃圾分类收集桶16000个;更新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一套(日处理量100立方)。建设中转站6个、改造维修公厕75座、建设垃圾分类亭4000个、垃圾池拆除1850个、240L垃圾桶16000个。
2.3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以及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
2.4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和要求。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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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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