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单位:凤凰润宁分公司
二、项目名称:颐翠商务中心地下停车场自动消防设施维保服务委托
三、项目概况
颐翠商务中心地下二、三层面积10034.55㎡为停车场,共有203个停车位,其中子母车位23个,能够正常使用车位180个,负三层战时人民防空使用,为确保安全需要对停车场自动消防设施进行维保。
四、服务范围:
颐翠商务中心地下二、三层停车场(面积10034.55㎡)及设备房与安全通道的所有自动消防设施。
五、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2、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登记,且登记服务类型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3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9月至今)至少一项同类型自动消防设施维保服务业绩(提供合同以及对应发票);
3.1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真实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齐缝章、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要求: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2发票查询结果要求:
3.2.1查询结果页面须带有红色边框中的内容,且有国家税务总局水印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3.2.2发票红冲处理。采购、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人员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验证供应商所附发票及其发票查询结果,发现发票已经“红冲”的,发票按照无效处理。
4、报价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经营状态,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及晋能控股黑名单。报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供应商不得被列入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企业黑名单,需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无因重大合同违约引起败诉的仲裁、诉讼及纠纷情况;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目前没有受到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相应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提供成面承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及利益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六、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1、获取时间:2025年9月29 日15:00至2025年10月2日15: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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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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