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202
2、项目名称:包河区闲置地块复绿工程(第一批)项目苗木采购(三次)
3、项目地点:合肥市
4、采购人:合肥滨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项目业主:合肥九狮园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6、项目概况:包河区闲置地块复绿工程(第一批)项目苗木采购(三次),具体内容详见后附采购需求及清单。
7、项目概算:14万元
8、项目类别:货物类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10、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工作,具体以项目要求为准;货物分批次供应,每次供货前招标人需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1个日历天内完成该批次货物供应。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业绩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最近三年内(自响应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成交或串通响应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或在线修复审核通过之日起满一年的,不受三年期限限制;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失信主体;
(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及采购文件发售办法
1、获取时间:自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5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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