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选聘项目名称:香山名苑小区
1.2选聘项目编号:YLY
1.3选聘人:香山名苑小区业主委员会
1.4(请登录)
1.5选聘项目资金情况:由中选人按委托合同约定向全体业主收取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1.6选聘项目基本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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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业类型 |
面积/个数 |
物业费标准(元/m²·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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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层住宅 |
134529.34m² |
0.90元/m²·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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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铺 |
1357.67m² |
1.00元/m²·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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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上车位服务费 |
60个 |
25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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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地下车位服务费 |
1151个 |
30元/月 |
电梯、二次供水设备运行维护费预收按0.35元/m²·月,单独建帐,按实分摊(以户为单位分摊),定期公布。本小区二次供水起始层为5层以上含5层,一楼免交电梯运行维护费用。
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单项金额1000元(含)以下的维修(该维修不包括业主室内维修、有具体责任人的维修),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将单项金额分次累计。单项金额超过1000元的超出部分,业主委员会进行审核确认后由小区经营性收入或维修基金支出。
注:以上具体数据以实际勘测为准。
2、物业服务标准要求
1.在不低于郎溪县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一)级的基础上,先拟制《物业服务合同》(服务合同期限3年)。参选人提供的物业服务合同不能减少服务内容或降低服务标准,只可以增加服务内容或提高服务标准。
2.1投标人资格要求
1.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物业服务;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正在服务的住宅小区项目总面积不低于30万平方米(含住宅小区周边店铺,需提供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4.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认同香山名苑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并自觉维护和遵守;5.本项目不允许挂靠、不接受联合体参选(须在承诺书中体现);
6.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自企业开办以来无欺诈及弄虚作假行为,未列入政府主管部门失信黑名单(报名提供下载文件加盖公章);
7.依法注册登记,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的物业管理公司。
2.2参选人必须承诺以下事项(承诺书中须体现):
1.严格响应选聘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只能高于不可低于选聘文件中的要求;
2.严格按照香山名苑小区业主大会决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开展工作,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主动做好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协助配合业委会解决房屋及公共配套设施等遗留问题;
3.承诺如本次物业选聘中选,则承担聘请第三方所产生的费用;
以上条件及承诺为报名硬性门槛条件,如发现不符的,选聘人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
2.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行业从业经历,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6个月以上(需提供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等企业任职证明资料,有其他资质证书一并提供)。
2.4服务内容及标准在现有服务的基础上增加下列内容
(1)细化服务内容及标准,服务岗位人员具体化,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
(2)对小区管家式服务内容及标准进行细化;
(3)为了确保物业管理服务品质,实行“包干制”收费方式;
(4)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产生的水电能耗(除增压水泵等特殊损耗外)在物业管理成本中列支。(5)小区经营性收入全体业主占70%,物业服务企业占30%。
3、获取选聘文件
获取时间:2025年9月30日上午9时至2025年10月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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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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