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2025)
2.项目名称: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服务招标项目
3.预算金额:无
4.标段(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5.招标控制价:采用年化承销费率形式,报价区间为(1‰/年-1.8‰/年)(含税)超出该区间的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该承销费率应包含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所需的承销佣金、组织协调费、申报材料制作费用、项目团队差旅费、承销商包销费用等全部费用,不包括会计师、律师及评级机构等其他中介机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任何调整,投标人不得以错报、漏报、市场变化或政策变动等理由修改该费率或要求增加其他费用。)
6.招标需求:
盛京金控在交易所债券市场申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金额不超过30亿元(取得注册批文后在1年内分期择机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信用无担保,用于偿还有息债务、项目投资、股权出资和补流等合法合规用途,具体用途以交易所批复为准,服务内容为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服务期限:本次采购的中介机构服务期间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债券完全兑付之日止。
8.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专业资格:投标人应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依法注册成立的机构,具备证券承销的专业资格。(提供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失信查询:投标人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承诺1: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承诺2:投标人须选派充足的专业人员且核心人员保持稳定,并全程参与债券申报及发行等事项。(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承诺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辽宁阳光采购平台操作须知……
四、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29日13点至2025年10月13日16点(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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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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