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公司钻井工艺研究院控压管汇安全隐患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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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公司钻井工艺研究院控压管汇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76.84万元(含税 税率13%);招标人为钻井工艺研究院,招标实施单位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招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情况简介:
2025年钻井工艺研究院控压管汇安全隐患治理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服务商提供该项目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控压钻井专用全电驱主控装置安全改造、管汇专用闸阀安全配套及驱动电控安全改造、自动控制系统安全改造、流量监测控制系统安全改造及管汇流程安全配套改造等。项目招标金额为76.84万元(含税)
2.2 标的物:控压管汇安全隐患治理服务。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东营。
三、资格要求
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公司钻井工艺研究院控压管汇安全隐患治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合法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以上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当前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未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未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提供安全生产费提取和使用情况,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投标人应全职聘用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项目负责人:该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提供复印件证明。
7.(1)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的各项参数及配置要求;(2)加工改造周期需满足招标人要求,在2025年12月31前完成交付验收;(3)所有投标内容真实、有效;以上三项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司公章。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5年09月29日 09:00:00至2025年10月13日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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