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山东公司鲁宁线站内无害化处置工程危险废物委托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标段数量:2
项目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计划对2025年、2026年公司所属各单位鲁宁线山东段站内无害化处置工程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依法合规处置。
山东公司鲁宁线站内无害化处置工程危险废物委托处置项目一标段
标段编号:00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09-28 18: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0 18: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鲁宁线临邑输油站、齐河站、长清站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1)具有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应包括:HW08:071-001-08、251-001-08、251-002-08、900-217-08、900-249-08、900-221-08;HW09:900-007-09。 (2)核准的危险废物经营模式应包括:收集、贮存、处置。 (3)投标人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类别包含本项目危险废物类别;或者有长期合作的第三方承运单位(有合作合同且合同在有效期内),第三方承运单位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类别包含本项目危险废物类别。 ; 财务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须提供近三年度(2022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 业绩要求: 1、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3项危险废物物进行依法合规处置的业绩。 注: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章页、体现服务内容页等)。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 信誉要求: 1、(1)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注:(1)、(2)、(3)项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招标人列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投标、交易资格(已移出或超过有效期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5)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一经查实有造假行为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国家管网集团山东公司供应商黑名单。须提供对应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或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 人员要求: 1、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1项危险废物物进行依法合规处置的个人执业业绩。 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章页、体现服务内容页等),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姓名在合同中无明确体现,须额外提供业主出具的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盖章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山东公司鲁宁线站内无害化处置工程危险废物委托处置项目二标段
标段编号:00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09-28 18: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0 18: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鲁宁线宁阳站、滕州站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1)具有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应包括:HW08:071-001-08、251-001-08、251-002-08、900-217-08、900-249-08、900-221-08;HW09:900-007-09。 (2)核准的危险废物经营模式应包括:收集、贮存、处置。 (3)投标人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类别包含本项目危险废物类别;或者有长期合作的第三方承运单位(有合作合同且合同在有效期内),第三方承运单位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类别包含本项目危险废物类别。 ; 财务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须提供近三年度(2022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 业绩要求: 1、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3项危险废物物进行依法合规处置的业绩。 注: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章页、体现服务内容页等)。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 信誉要求: 1、(1)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注:(1)、(2)、(3)项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招标人列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投标、交易资格(已移出或超过有效期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5)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一经查实有造假行为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国家管网集团山东公司供应商黑名单。须提供对应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或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 人员要求: 1、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1项危险废物物进行依法合规处置的个人执业业绩。 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章页、体现服务内容页等),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姓名在合同中无明确体现,须额外提供业主出具的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盖章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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