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干式尾矿库堆场闭库工程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干式尾矿库堆场闭库工程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调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招标人为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干式尾矿库堆场闭库工程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调查)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干式尾矿库堆场闭库工程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调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干式尾矿库堆场闭库工程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调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甲级资质(或生态环境部认可的同等专业资质),业务范围需涵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类别。
3.2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自2022年9月1日起)至少2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调查)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出具的备案或批复文件扫描件;3.3
项目负责人:需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具备土壤或环境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有至少5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工作经历。
其他人员:配备土壤、水文地质、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且为投标人单位全职人员,需提供近6
个月连续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现场采样人员需经专业培训合格,且每3年至少参加一次知识更新培训。
3.4提供近3年(2022-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包括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2024年未完成审计的,提供2021-2023年资料)。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债务纠纷或资不抵债情况;
3.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3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27日17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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