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平定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设计项目已由平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平发改社【2025】7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平定县污水和垃圾处理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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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规模:本项目本次扩容设计规模2万m |
3/d,扩容后总规模5万m 3/d。主要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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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为:对现有预处理扩容2万m 3/d,新增粗格栅渠及提升泵池1座,新增细格栅及沉砂池 等设备;新增配水井1座;新增2万m 3/d生化二沉池处理系统,其中原位扩容1万m 3/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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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1万m 3/d;新增2万m |
3/d深度处理设施;对污泥脱水系统进行能力扩建;对主配电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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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器增容;拆除原有接触池、东侧门房等;完善自动控制系统。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平定县污水处理厂。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完成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第一标段,该标段(包)内容:平定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设计。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省外企业须同时具备山西省政务服务平台信息报送要求,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9日10时00分至2025年10月0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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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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