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XCY-GCFW-******** 项目名称:2025年第二###路双丰村###路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第二###路双丰村###路建设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69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9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工程类 1(个) 详见采购文件 69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完成本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第二###路双丰村###路建设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第二###路双丰村###路建设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二年(2023-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年内已缴存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信用要求:供应商应在“****网站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执****网****网站(http://********/)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在中****网(********)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需提供自项目公告发布日期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面向企业规模为中小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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