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工务段钢轨精磨机、GTS-60SG钢轨双轨探伤仪静态标定试块、电动三轮车采购(项目编号:沿海物招〔2025〕076号)采购人为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钢轨精磨机、GTS-60SG钢轨双轨探伤仪静态标定试块、电动三轮车采购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第1包钢轨精磨机1宗(详见附件)
第2包GTS-60SG钢轨双轨探伤仪静态标定试块1宗(详见附件)
第3包电动三轮车采购1宗(详见附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3.2供应商及其代理的制造商或其报价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供应商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供应商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没有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供应商或其报价产品在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采购人相应处理的,按采购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3供应商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3.4.专业资质:
第1包件:
1.所投产品须具有由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或国家实验室(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Q/CR 890-2022《铁路小型养路机械钢轨打磨机》)出具的(2022年以来)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2.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
第2包件:
1.供应商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依据(TJ/GW 157-2017《双轨式钢轨超声波探伤仪暂行技术条件》)出具的(2022年以来)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代理商需取得制造商的有效授权。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3包件:
1.投标产品整车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
2.代理商取得制造商的有效授权。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供应商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9月28日17:00至2025年10月11日00:0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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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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