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焦煤2025年度油品类物资材料(工业盐、融雪剂)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1.2采购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每标段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以单价×实际采购数量一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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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年度预 估数量 |
执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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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业盐 |
工业干盐 |
98.5% 一级 GB/T 5462 |
吨 |
1500 |
GB/T 5462-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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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融雪剂 |
氯化物类固体融雪剂 |
Ⅰ型 GB/T 23851 |
吨 |
500 |
GB/T 23851-2017 |
2.2成交期限: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下年度采购止(原则上为1年)。
2.3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签收全额增值税发票起9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0%;运行质量保证从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365天,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2.4拟成交供应商家数:每标段数量为1名。
2.5交货地点:山西焦煤各使用单位指定到货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
(1.1)供应商应为生产制造企业或生产制造企业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企业授权书);
(1.2)供应商须提供无论单次计划供货量多少,供应商无条件响应供货需求的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错误或漏附,评审小组可现场查询)
(5)其他要求: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①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家制造商生产的;
②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等)。
3.3本次项目接受代理商参加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5年09月28日17:00起至2025年10月11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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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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