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蠡湖生态活水及蓝藻水华防控工程次氯酸钠药剂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合同估算价:66.96万元
2.1.2供货期:暂定2025年10月10日至2026年9月25日,实际供货日期以中标后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2.2招标范围: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蠡湖生态活水及蓝藻水华防控工程次氯酸钠药剂采购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3.1.2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另需提供其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次氯酸钠溶液;
3.1.3投标人如为销售代理商,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书面授权文件;
3.1.4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的,提供有效期内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商的,提供授权制造商有效期内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
3.1.5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品目必须包括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类运输8类)复印件;或提供与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品目必须包括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类运输8类)的第三方运输单位委托运输合同;
3.1.6被授权委托人应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6月-2025年8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为其缴费2025年6月-2025年8月带有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的除外);
3.1.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提供信用报告加盖公章;
3.1.8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9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10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1.11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企业,只能有一家法人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9月28日18时至2025年10月11日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蠡湖生态活水及蓝藻水华防控工程次氯酸钠药剂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合同估算价:66.96万元
2.1.2供货期:暂定2025年10月10日至2026年9月25日,实际供货日期以中标后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2.2招标范围: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蠡湖生态活水及蓝藻水华防控工程次氯酸钠药剂采购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3.1.2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另需提供其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次氯酸钠溶液;
3.1.3投标人如为销售代理商,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书面授权文件;
3.1.4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的,提供有效期内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商的,提供授权制造商有效期内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
3.1.5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品目必须包括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类运输8类)复印件;或提供与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品目必须包括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类运输8类)的第三方运输单位委托运输合同;
3.1.6被授权委托人应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6月-2025年8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为其缴费2025年6月-2025年8月带有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的除外);
3.1.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提供信用报告加盖公章;
3.1.8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9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10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1.11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企业,只能有一家法人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9月28日18时至2025年10月11日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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