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人
中国星网易联供应链有限公司
2.招标条件和方式
2.1招标条件
中国星网2025年硬件集成服务框架协议集中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经中国星网易联供应链有限公司批准,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有意向的投标人可进行投标。
2.2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招标
3.招标内容和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星网2025年硬件集成服务框架协议集中采购
(2)招标编号:0730-25
(3)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中国星网2025年硬件集成服务框架协议集中采购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4)交货期/实施周期:T0+30天,完成试运行,通过验收评审。
(5)交货地点/实施地点:北京市、重庆市、河北省雄安新区、上海市、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市、海南省及招标人其他指定地点,具体以合同约定地点为准。
(6)招标规模:采购中国星网2025年硬件集成服务框架协议集中采购1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独立订立合同方面
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成立,可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2供应商过往业绩方面
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1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合同标的信息化集成服务项目业绩案例,或合同总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合同标的物中含有信息化集成服务内容的业绩案例。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案例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内容页;可提供框架合同,若框架合同能体现项目金额,以框架合同金额为准;若框架合同不能体现项目金额,以实际结算发票或以该框架协议下的累计订单金额为准)。注1:如投标人因合并重组等原因发生公司名称变更或法人变更,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2:上述信息化集成服务项目,合同名称或合同内容或合同标的物中须体现“集成服务”或“系统集成”或“集成工程”或“总集成”等类似内容。
4.3财务及商业信誉情况
1)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截图或经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确认。2)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或经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确认。3)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提供承诺函):①失信被执行人;②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③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④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成交的或取消应答资格的。4)未被中国卫星网络集团有限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5)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6)财务要求:提供近1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近6月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4.4法律法规规定的或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2)投标人被行政监督管理机构限制参与招标活动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承诺函。3)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接受代理商参与。5)本项目不接受转包,不接受分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从2025年09月28日23时00分起至2025年10月09日16时00分止(北京时间)
5.2 缴纳标书费
标书费售价人民币1000元/标包(售后不退)。
1.招标人
中国星网易联供应链有限公司
2.招标条件和方式
2.1招标条件
中国星网2025年硬件集成服务框架协议集中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经中国星网易联供应链有限公司批准,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有意向的投标人可进行投标。
2.2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招标
3.招标内容和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星网2025年硬件集成服务框架协议集中采购
(2)招标编号:0730-25
(3)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中国星网2025年硬件集成服务框架协议集中采购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4)交货期/实施周期:T0+30天,完成试运行,通过验收评审。
(5)交货地点/实施地点:北京市、重庆市、河北省雄安新区、上海市、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市、海南省及招标人其他指定地点,具体以合同约定地点为准。
(6)招标规模:采购中国星网2025年硬件集成服务框架协议集中采购1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独立订立合同方面
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成立,可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2供应商过往业绩方面
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1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合同标的信息化集成服务项目业绩案例,或合同总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合同标的物中含有信息化集成服务内容的业绩案例。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案例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内容页;可提供框架合同,若框架合同能体现项目金额,以框架合同金额为准;若框架合同不能体现项目金额,以实际结算发票或以该框架协议下的累计订单金额为准)。注1:如投标人因合并重组等原因发生公司名称变更或法人变更,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2:上述信息化集成服务项目,合同名称或合同内容或合同标的物中须体现“集成服务”或“系统集成”或“集成工程”或“总集成”等类似内容。
4.3财务及商业信誉情况
1)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截图或经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确认。2)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或经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确认。3)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提供承诺函):①失信被执行人;②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③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④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成交的或取消应答资格的。4)未被中国卫星网络集团有限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5)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6)财务要求:提供近1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近6月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4.4法律法规规定的或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2)投标人被行政监督管理机构限制参与招标活动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承诺函。3)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接受代理商参与。5)本项目不接受转包,不接受分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从2025年09月28日23时00分起至2025年10月09日16时00分止(北京时间)
5.2 缴纳标书费
标书费售价人民币1000元/标包(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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