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鲁采招标-2025-91
2、项目名称###县瓦屋镇人民政府2025年第五批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第二标段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3元
最高限价:********.03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
(元)
包最高限价
(元)
1
平公资建********号-2
###县瓦屋镇人民政府2025年第五批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第二标段
********.03
********.03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项目概况:菌种培育、袋料成分研究实验室设备(一套),香菇多糖提取实验室468平方米及设备(一套),冷库1749平方米,烘干车间********平方米,养菌房(单个576平方米,共6个一共3456平方米)###路硬化2191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
********、交货地点###县瓦屋镇人民政府。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交货完毕,文件中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
********、质保期::三年;文件中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质保期自设备安装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交货完毕,文件中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投标人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 库〔2019〕38 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 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中、政府采购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格式自拟);
********、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项目编号:鲁采招标-2025-91
2、项目名称###县瓦屋镇人民政府2025年第五批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第二标段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3元
最高限价:********.03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
(元)
包最高限价
(元)
1
平公资建********号-2
###县瓦屋镇人民政府2025年第五批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第二标段
********.03
********.03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项目概况:菌种培育、袋料成分研究实验室设备(一套),香菇多糖提取实验室468平方米及设备(一套),冷库1749平方米,烘干车间********平方米,养菌房(单个576平方米,共6个一共3456平方米)###路硬化2191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
********、交货地点###县瓦屋镇人民政府。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交货完毕,文件中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
********、质保期::三年;文件中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质保期自设备安装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交货完毕,文件中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投标人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 库〔2019〕38 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 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中、政府采购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格式自拟);
********、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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