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财会/定点-浙江湖州-2025-014/总0101-办公室-其他物品。
三、项目有效期:三年,或上级行或我行重新公布此类项目集中采购结果之日,先者为准。
四、项目预算/预估采购金额:3年2125.77(万元)。本项目设最高限价:3年2125.77(万元)。
五、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浙江湖州分行本级物业管理及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含分行本部、分行营业部、开发区支行、吴兴支行、南浔支行在内的物业管理服务和食堂服务,安吉支行的食堂服务以及全行公务用车驾驶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六、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1名。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款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成立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相关查询结果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未提供,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在最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未被中国工商银行浙江分行清退出库。【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在最近一年内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证明应为第三方提供,如税务局等;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和售后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二、专用条款
1、供应商的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湖州分行本级及辖属集镇网点机构所在区域。【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新物业公司进入后,原物业服务人员愿意留任的,需保持同工同酬。对原物业服务人员进行岗位调整或工资调整的,需经过工商银行湖州分行的同意,方可实施。【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八、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1.时间: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1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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