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已由 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兵发改社会发【2023】208号、【2023】376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本级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
3.项目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 65000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54791.19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0208.81 平方米。其中:批量伤员救治中心 44000 平方米、演练中心2500 平方米、突发中毒事件伤员医疗救治中心 2500 平方米、教学科研中心4000 平方米、物资仓储配送中心 3000 平方米、信息指挥中心 800 平方米、基地管理中心200 平方米、连廊及屋面设备机房 791.19 平方米、人防急救医院 3286.14 平方米、地下车库(含设备机房)3922.67 平方米。购置 MRI、CT、数字化 X 光机、全自动凝血分析仪等医疗设备共 409 台(套)。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99004001250593003001 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超声引导系统设备采购,【标段工程规模】:超声引导系统2台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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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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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699004001250593003001 |
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超声引导系统设备采购 |
超声引导系统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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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等级及范围:(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2)投标单位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投标单位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投标单位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可提供投标单位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无需备案的可不提供。(3)投标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表(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必须提供,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仅提供医疗器械备案凭证)。(4)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原件。(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上一年度(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1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信誉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信用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否决投标处理;(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被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
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9月29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10月13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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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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