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薛湖选煤厂吊车等工程车辆租赁项目已项目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薛湖选煤厂经常使用的的吊车:25吨、35吨、50吨、70吨、100吨;吸污车:10立方米;挖掘机:70型。偶尔使用的吊车:8吨、16吨;平板车:6米、9米、13米;吸污车:6立方米;挖掘机(配破碎装置):220型、300型。需进行以上工程车辆年度租赁服务。
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薛湖选煤厂吊车等工程车辆租赁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潜在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在A4纸上,并加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参加资格预审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对其授权委托书、任职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授权委托书格式);提供本公司为被授权人交纳的社会保险证明(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或以上,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或本公司与被授权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3、业绩要求:近三年以来工程车辆租赁业绩至少1份,提供相关合同。
4、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投标单位对所投标段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资格,如若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及违法分包、转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即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 13日 08 时 3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