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阳垃圾填埋场飞灰运营项目二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松阳垃圾填埋场飞灰运营项目(二次)。项目建设规模:灵寿县松阳垃圾填埋场已建成,具备招商运营条件,本项目为灵寿县松阳垃圾填埋场飞灰运营项目及封场维护,飞灰固化物填埋场库容为32.2万m3,其中实际有效库容约为25.7万m³。考虑日常作业运行中飞灰吨袋空隙率和日常作业平台铺设延长,参考其他地市飞灰填埋场使用率,飞灰填埋可用容积为85%,稳定化后飞灰容重按照1.3t/m³计算,7年总填埋量为28.39万吨。利用招标竞争秩序,为松阳垃圾填埋场飞灰运营项目招募运营商。运营期限:7年。服务标准:以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管理规范和项目实施机构要求为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灵寿县松阳垃圾填埋场飞灰运营项目及封场维护。在飞灰填埋运营的同时,承担生活垃圾封场后的整体运营、设施维护、安全管理、环境污染防控,以及相关应急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实体,具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1.2财务要求:/3.1.3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4其他要求: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29 00:00:00至2025-10-11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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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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