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QHJ
三、项目概述:该项目预算金额为350万元,共需采购332台10L制氧机,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348.6万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单价10500元(含弥散终端、弥散制氧机及安装所需要的电源配套系统),其中:果洛州分公司140台、玉树州分公司148台、黄南州分公司44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四、招标内容:该项目预算金额为350万元,共需采购332台10L制氧机,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348.6万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单价10500元(含弥散终端、弥散制氧机及安装所需要的电源配套系统),其中:果洛州分公司140台、玉树州分公司148台、黄南州分公司44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五、交货期:在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设备进场、免费安装、调试工作,具备初验条件。
六、收货地址: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七、最高投标限价:共需采购332台10L制氧机,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348.6万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单价10500元(含弥散终端、弥散制氧机及安装所需要的电源配套系统),其中:果洛州分公司140台、玉树州分公司148台、黄南州分公司44台。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详见上表内容)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标的名称)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4)本项目共1个标段,编号为QHJM-HW-2512(标段名称或编号),拟中标一家供应商。
八、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四)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2024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完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当年到至今的财务状况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六)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七)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八)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官网查询截图)承诺函无效)。
(十)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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