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天长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公车采购项目(二次发布)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5万元
最高限价:15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根据市政府会议研究同意,为保障业务工作正常运转,根据《滁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和《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关于加快推进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购置1台新能源SUV。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故本项目不适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行业企业多为大型企业、跨国企业或者外资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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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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