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25-64;
2、项目名称:杞县葛岗铝型材园区厂房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1270216.08元;
最高限价:1270216.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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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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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汴杞财磋商采购2025-64 |
杞县葛岗铝型材园区厂房改造项目 |
1270216.08 |
1270216.08 |
6、采购需求:
6.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杞县葛岗铝型材园区厂房改造项目;
6.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磋商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6.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6.4质量要求:合格;
7、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提供2025年01月0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29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