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请登录)
三、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苏家屯)邮件处理中心异形件分拣机配备及机械臂改造工程-承载平台项目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沈阳(苏家屯)邮区中心采购承载平台搭建工程施工单位,工程内容包含分承载平台柱基础加固、搭建承载平台(1680㎡)、平台下照明安装(147套)、消防应急灯和疏散指示灯(各20套)迁移等,工期60天,预算金额210.239348万元,质保期2年。费用由集团公司承担,由中国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集散中心按工程审计结果据实结算。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最高限价210.239348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投标供应商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5.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投标单位须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银行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双方履行本合同进行业务款项结算的指定账户。
9.投标单位知悉并认可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相关内容。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0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费用为每本300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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