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汇(天津)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在线分析及分析小屋,招标人为智汇(天津)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在线分析及分析小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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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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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线分析及分析小屋 |
1.000 |
套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1)投标方须提供至少1套近3年来(2022.1-2025.6)石油化工或相似工况傅里叶红外仪使用业绩(不限于投标方本单位业绩,同品牌业绩也可)(时间以标书中提供的销售合同为准),提供销售合同及技术协议。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其他要求。
(1)投标方所提供的CEMS系统各组分仪表应取得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CCEP),其产品名称、型号应能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官网的合格产品名录中查询到,提供认证证书并提供查验截图。(2)所有与询价文件(25N7012-DD-406-IN-CEMS-001(0))的异议和偏差必须在开标前通过招标机构进行澄清确认,最终结果以招标中心澄清发布的内容为准。未进行标前澄清的偏离将被否决。(3)投标方保证所提供的CEMS系统能通过天津市环保局认定的、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的验收和复检。验收和复检时仪器各类技术指标、参比方法测定的数据以及投标方提供的各类调试、检测报告等达不到环保各类指标、要求而无法通过验收和复检,整改后另行组织验收和复检所发生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因投标方提供产品未能满足环保验收要求,致使无法通过环保验收,由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4)对于询价技术文件(25N7012-DD-406-IN-CEMS-001(0))中有品牌约定的,当选用“或相当”的品牌,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招标机构进行澄清,以澄清后正式发布的澄清内容为准。(5)"干涉仪最佳分辨率≤0.7cm-1。分析仪需采用高稳健性的双转轴干涉仪和立方角镜。分析仪需采用长寿命的固体激光管提供官方样本资料并加盖仪表制造商公章"(6)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集成供应商视为生产商并要求提供傅里叶分析仪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5年9月28日16时0分至2025年10月3日16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1日9时0分。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1日9时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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