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 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散集联运装卸劳务业务外包项目 ( 重新采购 )
1.2 招标人: 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1.3 招标代理机构: (请登录)
1.4 资金落实情况: 自有资金,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 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散集联运装卸劳务业务外包,完成公司预计年计划 115 万吨左右的件杂散货装卸作业量,具体包括: 1. 完成公司散集联运拆装箱作业、件杂散货海轮(地方驳)或货车装卸作业、脱包、灌包等作业。 2. 完成公司需要的零星转堆装卸作业和杂项作业等。 3. 确定 2 名中标供应商,每家供应商完成公司预计年计划 57.5 万吨左右的件杂散货装卸作业量。
2. 招标范围 及相关要求
2.1 招标范围: 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散集联运装卸劳务业务外包项目项目,具体供货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2 招标预算 ( 元 ) : 1000 万元
2.3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招标人对本项目各分项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服务费用清单》,业务外包费率由招标人确定的费率限价表为基准,投标人投报统一下浮率,并根据预估量报预估总价。
2.4 服务期限: 服务期两年,每年进行履约考核评价,年度考核不合格(履约评价打分低于 85 分),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5 服务地点: 镇江经开区大港临江西路 20 号。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第六章服务要求
2.7 标段划分: 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散集联运装卸劳务业务外包项目 ( 重新采购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财务要求: /
(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完成 1 项 150 万元装卸劳务业务外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或合同章,合同内容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结算发票,否则无效。 注:业绩应提供合同复印件(须含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章并显示签订日期)。
( 4 )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承诺所提供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合格,符合进港报备要求。
( 5 )其他要求: ( 1 )本项目招标人拟确定两家供应商 ,投标人须承诺最终中标合同下浮率按两家中标单位中投报下浮率高的执行,合同执行过程中执行下浮率(单价),数量按实结算。 ( 2 )本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法。
3.2 本次招标 口 接受 /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请登录)4. 招标文件的 获取请于 2025 年 09 月 28 日 20 时 00 分 至 2025 年 10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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