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5-2026年固网终端维修翻新及维修抽检采购项目(标包二)(第二次)。
1.2 招标内容
1.2.1采购内容:
标包二采购内容:固网终端维修翻新质量抽检,针对维修商修复终端及分公司送修终端提供检测服务,抽检数据运用到维修商维修翻新的服务结算考核,监控、提升维修商维修及翻新质量。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本项目不含税总预算为30万元。本项目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注:本项目为招标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招标人向投标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投标人不同意此条款,则投标人应书面告知招标人,并退出本项目招标。
1.2.3服务时间进度:
标包二:检测方须在收到通知后日内到指定地点收取故障终端并完成抽检返还。
1.2.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1.3 本项目为维修翻新固网终端检测,总预算为30万元(不含税),不划分份额,中标人数量为1个。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1.4”。投标人在最高限价基础上对所有单价限价统一报一个折扣,投标人所报折扣不能高于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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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元/台,不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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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包二:维修翻新固网终端检测 |
固网终端维修翻新质量检测 |
4.00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终端维修或翻新或检测业绩,终端设备至少包括其中之一:FTTH光猫、机顶盒、遥控器、终端电源、路由器、摄像头、交换机、AC/AP、安防设备、FTTR)业绩证明材料,且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含税)。
(注:
业绩按如下方式核实:
1.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第(1)、(2)项,如为框架协议的,还须同时提供第(3)项,否则不予认定:
(1)单项合同/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盖章页、双方主体、签订时间等);
(2)与上述单项合同/框架协议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及随同发票开具的清单扫描件(清单扫描件如有)。发票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发票开具时间须在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之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
②发票或清单中须体现为本次采购的同类项目,或体现与对应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联关系;
③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双方名称(包括其下属分公司)一致;
④评审/评标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或出现红冲等发票无效情况的,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3)提供框架协议对应的订单或证明材料
①订单应体现与对应框架协议关联性,且有具体时间及金额。
②如无订单的则提供框架协议对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对方公章或业务部门章。证明材料应体现与对应框架协议关联性,且有具体执行时间及金额。如提供批量项目证明的,则每个项目都应注明具体执行时间和金额。
2. 根据上述证明材料认定业绩时间和金额。
(1)如提供单项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符合本项目业绩时间要求的合同金额为准。
(2)如提供框架协议,业绩时间以订单或证明材料为准,业绩金额以符合本项目业绩时间要求的订单或证明材料的累计金额为准,但不得超过框架协议金额。
注:本项目投标人之间签订的业绩,在本项目评审中均不予认可。)
2.1.6团队人员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专业技术服务团队人员至少2人,提供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及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25年5月1日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所有人员必须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保,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不予认可)。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2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2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2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28日18时00分至2025年10月3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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