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分行便携式社保卡制卡设备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为方便后续社保卡制卡设备购置,考虑到社保卡制卡机耗材为配套设施,不能随意替换,本次拟对社保卡便携式制卡一体机及其配套耗材进行集中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与服务内容)
采购有效期:合同期限5年。
中标人数量:1家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拟采购20台社保卡便携式开卡设备单价3万元,合计60万元,模拟采购配套耗材500套,每套单价不超过750元,合计37.5万元,模拟预算共计约97.5万元。模拟量不代表实际采购数量,不承诺在入围期内后续的采购数量、总金额等。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符合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会保障卡制卡设备相关要求,所投设备已完成与河北人社厅河北省社会保障卡信息管理平台对接;
2.截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6.同一品牌的产品,若制造商参加投标的,则不能再授权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产品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0日,每天09时00分至 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