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融媒体系统等保三级测评和网络安全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6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6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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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所属行业 |
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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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融媒体系统等保三级测评和网络安全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260000.00 |
否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6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等保测评服务60天内交付,网络安全服务期一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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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格审查 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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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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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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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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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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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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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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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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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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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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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函 |
投标人与福州广播电视台、福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公司无欠款、无违约及无其他不诚信等根本违约行为记录在案,且与福州广播电视台、福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公司不存在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利害关系。若有,经采购人核实,则投标人本次投标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声明函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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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若有)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特此说明。注: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余详见本项目合格投标人。
※备注说明
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提供。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购买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