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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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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汝阳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汝阳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服务用房及附属配套工程三期二标段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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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汝政采 | |||||||||||||||
| 2、项目名称:汝阳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汝阳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服务用房及附属配套工程三期二标段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2,793,565.68元 | |||||||||||||||
| 最高限价:2793565.68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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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汝阳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汝阳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服务用房及附属配套工程三期二标段项目,本项目主要内容包含管理系统、充电桩、箱变、路灯、监控、杆上设备安装,配套管线、标志板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磋商文件) 5.2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5工 期:30日历天 5.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5.8文明工地:市级文明工地 5.9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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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缺陷责任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2.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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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承诺成交后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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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09月29日 至 2025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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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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