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的委托,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句容、南京及外场起重吊装服务采购项目(重新采购)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公开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
2.1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2.2采购规模:本项目预算为385万元。
2.3标段数: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按照标段顺序确定成交人,可以兼中:
标段一:句容地区起重吊装服务,选取一家成交人,合同最高执行金额120万元;
标段二:南京及外场地区(不包含句容地区)起重吊装服务,选取两家成交人;合同执行时两家成交人的吊装工单价均以两家单价最低者执行,共享265万元合同额度,根据实际业务发生额据实结算。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3.应答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应答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必须涵盖起重或吊装服务或吊车租赁或起重设备租赁或起重装卸等(以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为准)。
3.2应答申请人2024年1月1日以来与本项目类似的服务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金额累计不小于110万元(合同复印件中须体现合同内容及签署双方的完整信息,金额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
3.3应答申请人应至少具有3辆25吨及以上的自有吊车(行驶证或登记证所有人为应答申请人),车龄不超过8年,以车辆行驶证或登记证为准。
注:自有车辆:车辆行驶证或登记证上车辆所有人为应答申请人。
3.4应答申请人在吊装服务中提供的设备,如各吨位的吊车、相关吊绳、卸扣、手拉葫芦等起重吊具必须检验合格、性能良好、各项指标达标、未发生过侧翻、倾倒、断臂等安全事故,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和要求。提供所列举设备的“检验合格证”和定期检查“合格记录”及应答申请人未发生安全事故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6.3,检验合格证及合格记录格式自拟)。
3.5人员要求
3.5.1应答申请人提供的吊车司机年龄不大于55周岁(截至首次应答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需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流动式起重机司机证Q2资质1年以上。且自有吊车司机数量不低于2人。(自有司机的认定以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合同复印件或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4-6连续3个月的应答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
3.5.2拥有至少5名拥有Q1资质(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起重机指挥证)的起重指挥工和5名司索工(住建厅颁发的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证的),人员持证1年及以上,年龄18~63周岁,以上人员须为自有人员。(自有人员的认定以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合同复印件或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4-6月连续3个月的应答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
3.5.3应答申请人提供服务的人员必须身心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6.3)。
3.6应答申请人在首次应答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7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3日17: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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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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