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乡村振兴现代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 已由 张家口经开区行政审批局 以 张经审字【2023】4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岚森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幕墙设计及整体亮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HB(请登录)
2.2 项目名称:张家口乡村振兴现代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幕墙设计及整体亮化;
2.3项目地点:(请登录)
2.4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3183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7477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2671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8064.00平方米;
2.5招标范围:张家口乡村振兴现代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幕墙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部工作,施工阶段配合及其他相关服务;楼宇亮化工作,按照报规方案中效果图要求,对整体楼宇外立面亮化设计,完成亮化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部工作,施工阶段配合指导及后续其他相关服务;
2.6最高限价:人民币小写:700000元大写:柒拾万元整
2.7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文件,其他配合服务至项目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载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 询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1)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 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8日9时00分至2025年10月03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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