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天津宁河经济开发区蒸汽管网泛能项目PC总承包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比例100%,招标人为天津新奥经开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天津宁河经济开发区蒸汽管网泛能项目PC总承包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天津宁河经济开发区蒸汽管网泛能项目PC总承包,该项目设计长度约3.6公里蒸汽管网。蒸汽管网设计压力1.6MPa,设计温度220℃,管径详见图纸。
2.3建设地点:(请登录)
2.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天津宁河经济开发区蒸汽管网泛能项目PC总承包,该项目设计长度共需建设约3.6公里蒸汽管网,其中:主管道管径DN250采用低架空铺设,长度约为1400米;七里海大道和滨保高速需要进行穿越施工,长度约200米;分支管道架空DN200约为650米、DN150约为470米、DN100约为100米、DN80约为500米。
蒸汽管网设计压力1.6MPa,设计温度220℃。中标人将承担蒸汽管道安装、设备安装、穿越工程、土建及土建附属工程等工程施工工作(热力、结构、电气专业等)以及相关专业设备、材料的采购工作等内容。中标人需配合建设单位,协调宁河经济开发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手续办理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监管协调事宜,并妥善协调与天钢联合特钢公司的作业场地使用,确保工程施工连续。
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与材料均为乙供,需按附件3《关于进一步加强物资采购管理的通知(新奥能源政联字〔2022〕47号)》中要求。中标人需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入驻质采智购平台,并按照要求在平台进行采购。
2.6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招投标中心注册的供应商,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3)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须具备GB2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3.2项目经理任职资格:
(1)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应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必须包含养老);
(2)具备市政公用或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提示: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应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时限内,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填写签名日期)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体系认证:投标人须具备GB/T19001、GB/T24001、ISO45001认证证书。
3.4投标人提供近3年内至少一项市政蒸汽热力管道工程的施工或穿越工程业绩(以业绩合同为准)。
3.5项目组成员:
(1)五大员(质量、资料、材料、施工和安全员)应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必须包含养老)、身份证和培训证书;其中安全员必须持安全C证。五大员应按国家、行业及招标人要求履职。
(2)司钻、机长、导向仪器操作人员应具备行业、厂家或公司培训考试合格颁发的操作证书。以上人员应按国家、行业及招标人要求履职。
(3)电工、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承担蒸汽管道、设备焊接的人员,必须具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焊接)焊工合格证书,且在证书的有效期内,并在合格范围内从事焊接工作。
3.6资信情况应满足以下要求:
(1)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名单,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严禁造假,一经发现,将被否决投标。);
(2)近三年内经“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因自身履职或管理不到位,受到有关部门出具的涉及质量、安全的行政或刑事处罚;
(3)没有在暂停承接业务处罚期内及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无失信记录或被限制投标资格。
3.7投标人必须为全部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不低于120 万元保额),并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以及施工场地内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8提供《廉洁自律承诺书》。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如在中标后或签订合同后,发现中标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涉及的项目经理和相关人员5 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的工程。
3.10.1项目经理不能提供任职单位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必须包含养老)的;
3.10.2项目经理和五大员(质量、资料、材料、施工和安全员)确认存在资质挂靠的或确认存在转包、分包行为的;
3.10.3项目经理及五大员人证不符,且未在招标人所在地驻场的;
3.10.4项目部近2 年内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
3.10.5有弄虚作假劣迹的。
3.11合同中签约联系人,应为投标人在册人员。如在中标后,经招标人核实中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借用、非法转包、违法违规分包等行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及安全质量事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将中标人列入黑名单,并追究相应责任。
3.12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与平台填报的数据一致,否则报价分得0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9月26日18:00至2025年9月29日17:30(以实际发布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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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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