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 招标单位名称 | 进贤县创控水业有限公司 | |||||
| 招标工程项目 | 进贤县池溪港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 |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进贤县池溪镇 |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进贤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 进发改行复字(2024)297号、进发改行复字(2024)306号 | |||||
| 建筑面积 | 0 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框架 | |
| 项目总投资 | 4488.89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40637262.43元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财政和自筹 |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为新建,主要开展池溪港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前端生态沟渠净 化工程、河口人工湿地净化工程、河道生境改善工程。1.前端生态沟渠净化工程:在池溪港两条主要支堤(湖田堤、 瑶上堤)前端支沟内建设生态沟渠4420m。2.河口人工湿地净化工程:河口人工湿地净化工程建设表流 人工湿地系统罗石堤南侧,占地面积约7000 m2。在瑶上堤下游汇入口建设表流人工湿地系统,占地面积约16000 m2, 潜流人工湿 地系统,占地面积约15000 m2, 前置净化塘占地约为1500 m2, 在瑶上堤北侧建设前置净化塘占地约为500 m2, 潜流人工湿地占地约5000 m2。在桥南堤入河口端建设表流人工湿地系统,占地面积约7000 m2。在池溪大道东侧支渠建设潜流湿地,占地面积约1500 m2, 建设表流人工湿地,占地面积约3650 m2。3.河道生境改善工程:在池溪港主河道和两条主堤(桥南堤、 罗石堤)建设生境改善工程长度13790m。(当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施工图为准)。 |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进贤县池溪港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工程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EPC)总承包项目 | ||||
| 二标段 | /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 项目负责人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资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
| 技术负责人 | 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
| 关键岗位人员 | 施工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市政施工员、材料员、市政质量(检)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持有有效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2、企业资质类别及资质等级:(1)(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之一;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甲级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人员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担任过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可与项目总负责人为同一人;(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资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施工负责人可与项目总负责人为同一人;(4)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施工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市政施工员、材料员、市政质量(检)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持有有效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项目总负责人能力:担任过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5、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任一成员方)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承接过项目投资金额或建安工程费在3200万元以上的市政类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6、财务状况: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2024年中任意连续两年度财务报告或上市公司年报)。7、进赣备案:7.1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7.2外埠来赣设计单位还应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和《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须提供承诺函:未出现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9、联合体要求:接受联合体;(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2)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分工(注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设计部分、施工部分等)及责任,并明确牵头人资格的成员方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的企业劳动聘用合同。 |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09月26日 至 2025年10月28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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