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竞价方式采购海南分公司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治理工程隆安县城区河段(左岸花周大桥至驮麻溪段、震东集中安置区段、右江大桥至板何屯段及 右岸污水处理厂至驮胜段)项目所需商品混凝土。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该项目施工合同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治理工程隆安县城区河段(左岸花周大桥至驮麻溪段、震东集中安置区段、右江大桥至板何屯段及右岸污水处理厂至驮胜段),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隆安县,本项目是治理隆安县城区内郁江支流右江两侧护岸,项目共设一个标段。项目建设起讫桩号为:左岸EZ0+000~EZ5+512,建设长度5.512公里,共分三段设置,分别是起点跨河花周大桥至驮麻溪段(2.454公里)、震东集中安置区段(0.566公里)、右江大桥至终点板何屯段(2.492公里)。右岸:EY0+000-EY2+200,建设长度2.2公里,分一段设置,起点位于污水处理厂,终点位于驮胜村。
本工程为Ⅳ等工程,护岸等主要建筑物按4级设计,防洪排涝工程按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新建护岸总长7.712公里,建设主要内容为:1)护岸工程:护脚生态格网固滨笼、生态格网绿滨垫、混凝土挡墙、亲水平台、检修坡道2处,维修下河阶梯11座,新建下河阶梯15座;2)排涝工程:沿护岸共布置排水涵30座(其中圆管涵23道、箱涵7道),3)房屋建筑工程:新建管理房1座;4)临时建筑工程:3.5米宽泥结碎石施工道路8.15公里,弃渣场两处、生产区3处。
2、采购范围:
水电十局海南分公司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治理工程隆安县城区河段(左岸花周大桥至驮麻溪段、震东集中安置区段、右江大桥至板何屯段及 右岸污水处理厂至驮胜段)项目所需商品混凝土。
3.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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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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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品混凝土 |
C20 |
12000 |
立方米 |
W4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5 |
900 |
立方米 |
W4 |
|
3 |
商品混凝土 |
C30 |
50 |
立方米 |
W4 |
|
合计 |
12950 |
立方米 |
注:(1)以上竞价数量为工程初期设计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竞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竞价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费、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杂费、环保相关费、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所有税费及附加、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标的物的综合单价和总价。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总价中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审时将该缺漏项视为已包含在所报总价中,总价不做调。
(3)本次采购价格为浮动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参照广西南宁市主要水泥厂商价格(华润、海螺等),在原材料市场价格等因素发生变化、对混凝土成本造成较大影响时,买卖双方协商调整价格。水泥价格每上涨或下调10元/吨、混凝土价格就上涨或下调3元/m³,以此类推。砂、石、外加剂等原材料和人工费等原因变动时,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价格。
(4)供应商装车、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要求,因环保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交货时间:
2025年10月至本项目竣工,分批不均匀交货。
交货地点:
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治理工程隆安县城区河段项目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
质量满足最新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竞价文件要求、满足现场使用要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报价人是生产制造企业的,应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产品的性能必须符合竞价文件的技术质量要求。
2.报价人是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所代理的生产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全部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竞价项目的授权书,并在竞价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报价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有与本次竞价产品相同或相近材料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且签订的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扫描件)。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2022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5.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6.报价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竞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7.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报价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四、竞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9月30日17:00时前……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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