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开发区韩胜营村、梨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廊开管投内资审[2025]2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0%,财政资金占比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廊坊居安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廊坊居安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北区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72013.8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38418.40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99584.81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68898.43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68515.57平方米,配套建筑面积382.86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30686.38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7902.2平方米,地库建筑面积22784.18平方米)。建设地点:廊坊开发区韩胜营村、梨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韩胜营村、梨园村。项目用地南至北凤道,西至东安路,北至艺术大道,东至规划路二。
2.2本次招标范围:EPC工程总承包全过程监理服务。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83.3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1280个日历天,从2025年11月01日起,至2029年05月03日止。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个日历天。
2.4其他: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自2022年09月01日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房屋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99000㎡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183万元及以上)监理业绩;
3.4(1)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业人员人数应满足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关于做好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配备齐全。
(2)财务要求:应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原件扫描件)。
(3)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5)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标+“全省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5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6自2022年09月01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房屋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99000㎡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183万元及以上)监理业绩;
3.7本次招标(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7.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需要兼任其他建设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时所监理建设项目应在同一主城区域(廊坊市辖区),在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2项,并在投标文件列明在监理项目情况(未列明、未声明的视同不存在在建监理项目);
3.8/。
(三)其他
3.9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0/。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09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10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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