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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乡镇污水提升改造工程二期(盐田畲族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26 收藏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县乡镇污水提升改造工程二期(盐田畲族乡)已由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霞发改[2024]82号、霞发改审批[2025]6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霞浦县盐田畲族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专项债资金及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霞浦县盐田畲族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霞浦县盐田畲族乡;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范围包含浒屿澳村、村里村、杨梅岭村、二铺村、王高店村、里马村、瓦窑头村、水升村、姚澳村共9个村,新建污水管道16708m,其中新建DN300HDPE双壁波纹管817m,DN200HDPE双壁波纹管5064m;新建DN150UPVO管5346m,DN100UPVC管3253m,DN65UPVC管1686m,De63压力管 542m;新建一体化提升泵站3座;新建终端化粪池14座;新建人工湿地3座,修复现状人工湿地2座;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4.3三级资质承接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本招标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城市排水”中型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865370(其中含暂列金为:374541元)【注:本招标项目提供的预算价未经审核,仅作为招投标时使用,最终招标控制价以霞浦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的金额为准】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可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3日 09:00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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