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238线普宁益岭至惠来交界段供电线路迁改工程,经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并核准招标方式(揭普发改投审[2025]45号),招标人为普宁市公路事务中心。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六届56次〔2024〕19号)文件精神,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上级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项目主要把国道G238线普宁益岭至惠来交界段改建工程建设范围内的供电线路迁改至本改建工程建设范围外。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铁塔IICZ54-11共1基,铁塔IICZ93-11共7基;2.新建预应力锥形砼杆(15m杆)共56根、预应力锥形砼杆(12m杆)共10根、高强型水泥杆(15m杆)共61根;高强型水泥杆(12m杆)共12根;3.新建敷设FYZA-YJV22型10kV高压电缆共1.278km,架空绝缘导线JKLGYJ-240/30mm2共15.706km,架空绝缘导线JKLGYJ-70/10mm2共1.767km,电缆井30座;顶管(HDPE管160*10)1774米,迁移台架变共6座,(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及说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5635544.99元。
建设地点:普宁市大南山街道G238线普宁益岭至惠来交界段。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具有机电或电气或电力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和资料员须具备相应资格证书或岗位证;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
3.广东省外企业、拟派人员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企业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并且近三年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不良记录;企业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于2025年 9 月11日发出,投标人于2025年 9 月11日至2025年 9 月17日17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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