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北院监管区改造工程信息化工程项目装修及电缆进线工程
1.2项目编号:02
1.3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4采购预算:500,000.00元(含税等全部费用)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建设规模: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施工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包含所有内容。
1.7建设地点:佳木斯监狱
1.8计划工期:采购人或监理人发出开工指令之日起12日历日,驻场维护时间5年。
1.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10付款方式:
第1期:签订合同后,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给乙方本合同总价款50% 。
第2期: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第3期:审计完毕,后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20%。
注: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交相应数额的9%增值税专用发票。
1.11保修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人员驻场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7:00)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承诺)。
2.4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置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质量员1人提供岗位证、安全员1人提供安考C证、施工员1人提供岗位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5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项目经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9月27日9:00至2025年9月29日16:00……下载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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