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太平财险浙江分公司2025-2027年度台州中支建工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210万元;招标人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1.规模:招标内容为对投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企业的施工项目提供专业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及其他安全事故预防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工作为准),帮助投保企业消除事故隐患,降低安全风险和事故发生概率,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中标人数量1-3家,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到期,已派工任务未结束时仍受本合同约束。
2.范围:
采购内容:太平财险浙江分公司2025-2027年度台州中支建工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2,100,000.00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提供至少一个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类案例或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首页、合同内容页、签章页),合同内容中须体现事故预防或隐患排查,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计入。
3. 投标人须具有效的、由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资质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资质丙级及以上的资质。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最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的;
(3)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在最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因自身任何违约、违法行为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取消投标资格、合同解除或败诉;
(6)被列入太平集团及下属所有子公司负面清单;
(7)被太平集团及下属所有子公司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企业;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本资格项投标人应提供财务信誉承诺书等证明材料,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9.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9月26日10时00分到2025年10月11日17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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