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厂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豫发改农经〔2021〕3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 2019-411522-76-02-008777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新县城市水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 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筹措等(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远程异地电子评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新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厂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2.2 招标编号:ZYG
2.3 建设地点:信阳市新县
2.4 建设规模:主要包括“新县污水厂-浒湾大桥”段、“兰河-浒湾大桥”段、“浒湾乡-浒湾大桥”段、“浒湾大桥-李塝”段、“李塝-复建产业集聚区”段。DN250-1200mm污水管网13881m、新建污水加压提升泵房、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及10KV配电线路等。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 最高投标限价:36552962.54元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并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在“信阳市工程建设信息网”诚信公示栏公示。
3.4具有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截图(凡被列入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5年 9 月 28 日至2025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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