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52********BCL 项目名称###县实验高级中学2024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最高限价(元)(如有): ********; 采购需求: ###县实验高级中学2024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设备采购一批,其中讲台90张、礼堂椅100张、智慧黑板46套;计算机教室电脑61套、讲台1张、电脑桌60张。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县实验高级中学2024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县实验高级中学2024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设备采购一批,其中讲台90张、礼堂椅100张、智慧黑板46套;计算机教室电脑61套、讲台1张、电脑桌60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县实验高级中学2024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设备采购项目: 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附注)或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㈢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委托** 2.诚信资格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参,拒绝本项目政府招标活动:提供无上述相关情况的承诺,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说明,格式自拟;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的服务供应商,不得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说明,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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