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银医合作一期项目
2.项目编号:GD2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总预算为:2,360,005.00元(含税)
4.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选取1家中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提供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智慧预约服务系统的建设。
5.交货期:原则上采购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交付,实际工作中如因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工作进度关系,该交付时间可协商调整,最长不超过180日。
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相关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下载存档)。
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出现上述情况,所有相关投标人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6.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中国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9月27日00:00分起至2025年10月11日17:00分期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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