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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套闸双电源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26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套闸双电源升级项目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数据局以关于永安套闸双电源升级项目立项的批复  锡新数投许[2025]31号,关于变更永安套闸双电源升级项目建设内容的批复  锡新数投许[2025]10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人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永安套闸双电源升级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本项目对永安套闸进行双电源升级改造,并统筹考虑荷典桥闸站、城南路宅基浜闸站、城南路香泾浜闸站和安桥浜闸站4座一级防洪排涝泵闸站供电保障,同步实施其他配套工程,总投资约80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永安桥、香泾浜、宅基浜、安桥浜、荷典桥5个闸站套闸双电源升级项目工程的土建、安装工程等。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工期每拖延一天的赔偿金额是以中标价的千分之五来计算。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中标价的3%。

2.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若工程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承包人整改至合格,并向业主按中标价的3%支付违约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并且[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审计报告反映各年度均无亏损。如投标人为 2024 年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投标当月前三个月连续财务报表,且财务报表反映各月度均无亏损。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等。项目负责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6)其他人员要求:提供投标人项目部所有成员(至少需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附项目部成员名单) 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5月-2025年7月三个月的缴费单) 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5月-2025年7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应超过 65 周岁,已退休但未满 65 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证明,其他人员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拟派项目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在其他在建工地任职的,或者在其他项目中担任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后进行过人员变更但距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不满6个月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备注:投标人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是否有在建工程以是否通过合同完工验收为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四)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员C证),且在有效期内。

(8)信用等级要求:/。

(9)施工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查询到严重失信或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许可延续工作,设置过渡期,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执行。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项目的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注: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后续阶段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0月9日24时00分为招标文件发售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0月 28 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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