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生产线节能降碳设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株洲市渌口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生产线节能降碳设备改造项目备案的通知、渌发改备〔2024〕1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生产线节能降碳设备改造项目--分级燃烧及大倾角降碳工艺流程改造 (标段名称)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生产线节能降碳设备改造项目--分级燃烧及大倾角降碳工艺流程改造 ;
2.2 供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3项目基本情况:分级燃烧及大倾角降碳工艺流程改造项目总承包,实现窑尾烟囱NOX排放浓度实现低于100mg/m3,氨水消耗低于2kg/t;替代燃料处置量实现≥35t/h,实现节能降碳目标;
2.4 采购预算 405.85万元
2.5 ☑交货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货到现场。具体到货时间根据招标人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
□工期: ;
2.6 招标货物□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
□建设地点: ;
2.7 标包划分:☑标段: 一个标段;
□包 (如分标包,需细化标包划分情况);
2.8 其他: / 。
(以上信息均由招标人根据采购情况自行填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 无特定资质条件
□ 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资质要求)
3.3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入围业绩要求:
þ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业绩:□投标人类似业绩 □投标货物类似供货业绩
近 5 年完成过一个 (货物规格、参数、数量、质地、结构、单项合同额等特征或指标,招标人根据采购货物情况填写)的供货业绩。(根据《导则》业绩指标信息项规定,规模比例不超过招标项目采购标的规模比例的50%,四舍五入取整。)
注:类似业绩由投标人在交易中心主体库中填报,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 (招标工程提供)、合同、设备进场验收证书以及本项目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进行评审。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中采购人签字日期为准。
3.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集成和招标人选择经销商的项目除外)。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采购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9 月 28 日9 时(北京时间,下同)起……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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