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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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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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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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1 |
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选择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方代表为单位负责人的需手持营业执照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除在投标文件中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以外,还需单独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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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2 |
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是《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企业,投标时应当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公告信息。投标人所提供的公告信息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查询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合格。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5年09月27日8:00起(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10月10日17:30(节假日照常发售)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
2025年10月17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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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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