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武夷山市城中村排水防涝工程(三期)排涝站招标人为武夷山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日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排涝泵站提升改造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武夷山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613.288万元。
2.3建设工期:工期为20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要求:合同生效并接到业主书面通知后2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集成、考核检验、试运行,并通过验收合格。
2.4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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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号 |
招标控制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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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武夷山市城中村排水防涝工程(三期)排涝站 |
包 1 |
613.288万元 |
注:
①投标人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
②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5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及技术规格:武夷山市城中村排水防涝工程(三期)排涝站采购及安装,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6交货地点:工程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的供货地点。
2.7交货期:工期为20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要求:合同生效并接到业主书面通知后2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集成、考核检验、试运行,并通过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②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4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5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9月27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10月2日23时59分59秒……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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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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