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2026年霍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2026年霍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审批[2025]306号)
1.4招标人:霍邱县农业农村局
1.5项目法人:霍邱县农业农村局
1.6(请登录)
1.7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1.8项目出资比例:100%
1.9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2026年霍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E34
2.3标段划分:5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一标段:E341522001002823001,二标段:E341522001002823002,三标段:E341522001002823003,四标段:E341522001002823004,五标段:E341522001002823005
2.5建设地点:霍邱县境内各乡镇
2.6建设规模:2026年霍邱县拟建设高标准农田约12.5万亩,具体划分为5个标段,一标段位于岔路镇、宋店镇、长集镇,共2.38万亩;二标段位于孟集镇、花园镇,共2.27万亩;三标段位于石店镇、范桥镇、冯井镇、龙潭镇,共2.825万亩;四标段位于乌龙镇、扈胡镇、众兴集镇,共2.14万亩;五标段位于河口镇、白莲乡、邵岗乡,共2.83万亩;各标段建设内容均为土地平整及土壤改良、田间道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及其他工程(含为项目建设所需的必要环境保障)等。
2.7项目投资估算:约37890万元。
2.8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勘察设计内容,提供全部成果文件;施工阶段的现场技术服务的起止时间以对应标段的施工工期为准。(适用所有标段)
2.9招标范围:完成建设范围内拟实施高标准农田初步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工作以及相关专题报告的编制(如有),并完成施工阶段的现场技术服务工作。(适用所有标段)
2.10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合同估算价:总计约500万元。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满足以下(1)、(2)资质:
(1)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
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
④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工程)乙级及以上;
⑤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2)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
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
3.1.2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投标人信誉要求:无;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满足设计专业配备标准;
3.1.7勘察设备要求:无;
3.1.8其他要求:无。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1.1款的工程设计资质;
(3)联合体成员中非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1.1款的工程勘察资质;
(4)投标人资格要求3.1.5款中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5)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负责以下事宜:一是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投标。二是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5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0月20日9: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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