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江市人民医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元):包1:人民币7万元;包2:人民币7万元
四、采购方式:比选
五、项目内容、数量、完工期:
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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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预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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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车辆租赁服务(阳江地区出发用车)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者累计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以先到者为准。 |
7万元 |
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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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预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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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车辆租赁服务(广州及广州周边地区出发用车)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者累计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以先到者为准。 |
7万元 |
注:1.其他详见比选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
2.本项目包1、包2采购本国服务;
3.本项目分两个子包,报价人只允许对其中一个子包进行报价,包1确定1家成交人,包2确定1家成交人;
4.供应商须以子包为单位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应对所投子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所投子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或分公司投标的,如果分支机构或分公司为非独立法人则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或总公司授权。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其上级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相关人员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
2.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5.具备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或具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领购比选文件的供应商。
七、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5年 9 月 25 日至2025年 10 月 9 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300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 10 月 1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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