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一号”电梯更新项目(Ⅱ)【二次】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观山湖一号”电梯更新项目(Ⅱ)【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主要内容:本项目为“观山湖一号”小区三栋电梯更新共4台。其中:三栋1单元2台有保留更新(保留层门、导轨、对重块,除此之外均更新);三栋2单元2台全部更新。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数量:4台
预算金额:壹佰肆拾叁万元整(小写:¥1,430,000.00元)
最高限价:壹佰肆拾叁万元整(小写:¥1,430,000.00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经合法有效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1月至今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与投标没有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1月至今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供应商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1、投标供应商为电梯设备制造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 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资质。
2、投标供应商为电梯设备代理商或经销商的: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B 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②提供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 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资质;③具有电梯设备制造商的经销授权许可。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9-27 10:00:00至2025-10-10 16:00:00
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0-17 11:00: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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